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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 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办法(试行)

作者: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15-04-29  点击量:


为落实“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章程,支持中心根据实际发展目标和建设需要,积极探索人才选聘、人事管理以及人员考核等改革,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技[2014]2号)文件中“由依托高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相对独立的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的自主权”的相关精神,结合国家、部门和地方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中心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办法如下:

第一条 岗位设置

(一)中心以目标为驱动、以任务为牵引,采用聘用制,设置中心主任岗、首席专家岗、行政管理岗、外聘专家岗、临聘人员岗等五类岗位。

1.中心主任岗。设置主任岗位1个、副主任岗位2个。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2.首席科学家岗。主要负责创新团队的组建、研究方向、具体任务的实施、团队内部聘用与考核等工作。

3.行政管理岗。主要从事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4.特聘专家。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聘任,负责中心的战略指导和资源支持。

5.临时聘用人员。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临时聘用。

(二)中心岗位设置可根据中心战略布局的发展需要,由中心主任提议,经理事会审议后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条 人员聘任

(一)中心主任的聘任

中心主任由理事会按照中心章程聘任。聘期4年,受聘期间人事关系继续归属原单位。中心副主任由依托高校任命派驻。

(二)中心其他人员的聘任

1.组织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聘任委员会,负责根据中心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目标组织分级、分类、分批聘任工作。

2.聘任原则与程序。遵循“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分级聘任”的聘用原则,实行聘用合同(非劳动合同)管理。

(1)首席专家。首席专家由中心主任根据研发方向及阶段任务需要直接聘任。首席专家原则上以项目任务合同聘用为主,受聘期间人事关系继续归属原单位。

(2)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各类岗位需要由中心主任委托行政办公室直接组织聘任,受聘期间人事关系继续归属原单位。

(3)特聘专家。在中心初始运行阶段,由依托高校、中心共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聘任,并由受聘专家、中心、依托高校三方共同签定聘任协议,聘任期间人事关系继续归属原单位。

(4)临聘人员。由中心主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直接聘任,签订聘任协议,聘任期间人事关系继续归属原单位。

第三条 薪酬管理

(一)中心主任及其他行政管理岗人员薪酬及绩效按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标准考核及领取。

(二)聘用薪酬标准

序号

人员岗位类别

薪酬标准(税前)

1

首席科学家

5-15万元/年

2

特聘专家

院士

10-30万元/年

专家顾问

3-10万元/年

3

临聘人员

以任务为需求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

500元-3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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