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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2014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15-04-28  点击量:


各院系,研究生导师、2014级研究生:

2014级研究生第一阶段集中课程学习已于2015年3月结束,按照“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第二阶段培养工作于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完成,其主要任务书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课、专业外语学习;完成选题、文献综述、预实验,课题设计和开题报告,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专业实践、中期考核;论文与答辩等。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

                     表1  2014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

序号

事项

最后完成时间

参考文件

1

开题报告

2015.12.30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规定

2

专业实践

2016.7.10

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3

中期考核

2016.7.10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4

专业课、专业外语学习

2016.12.30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5

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2017.3.20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6

论文形式审查及查重

2017.4.10

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成都医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

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施办法

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实施办法

7

预答辩

送审前

8

论文评阅

2017.4.30

9

论文答辩

2016.5.30

10

学位授予

2016.6月中旬

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1

奖学金评定

每年10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都医学院评审暂行实施细则
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都医学院实施暂行办法

二、注意事项

(一)2014级研究生于2015年4月3日,进入导师所在教研室(科室)进行相关学习和工作,请各部门及导师做好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二)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希望导师切实担负全程指导研究生的责任,进一步细化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意识,重视具体环节的指导和督查。同时,希望导师和学生所在院系,按学校“2014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计划、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按时完成研究生每一个环节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培养材料。

 (三)原则上本学年暑假和第二、三学年寒暑假研究生不放假,由导师和相关院系安排(相关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四)专业实践涉及到的“三助”问题,按《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实施暂行办法》〔2014〕135号的相关标准发放酬金。

 (五)2014级硕士研究生从第3学期开始,导师对认真从事科学研究的学生发放助研酬金,每月不低于80元,每学年不少于10个月。

 (六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工作表格,请登录学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222.197.129.113/,或者从校园网进入研究生处网页),在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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